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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昨日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7号公告》表示,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(下称“国三”)柴油车产品《公告》,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。